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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职业能力培养 做实实践教学环节——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模拟审判活动圆满结束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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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校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关于法律硕士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10月14日下午2点30分,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模拟审判活动在法学院模拟法庭正式开展。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祝来新庭长、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曾进庭长受邀到场指导与点评。法学院杨和义教授、钟志勇教授、陈鸣副教授、张晓娟副教授以及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16级法律硕士全程观摩了此次模拟庭审活动。

本次模拟审判活动围绕“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展开。案件审理在法官对整个庭审程序的主导下有序进行,本案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否存在迟延支付进度款、是否存在违法分包与违约分包、工程质量问题是否合格争议等,双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理人就以上焦点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各自陈述了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经过2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经过休庭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对本案进行当庭宣判。

随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祝来新庭长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引出招投标合同与建设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效力问题以及司法解释对垫资的条款规定与司法实践冲突的深入思考。接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曾进庭长就本次模拟审判的程序问题提出了相关改进意见,她认为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增加一些紧急情况以培养学生对临时性事件处理的应变能力。此次模拟审判活动得到了两位法官的肯定,他们指出法律硕士在校期间应多进行此类教学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与素养。

模拟法庭是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学生全员参与模拟审判,校内教师指导与校外法官点评相结合,让学生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具体案件处理,不仅使学生全面了解和把握法院案件审理程序,而且还锻炼了学生撰写法律文书与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结合,为未来学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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