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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章程》通过市教委核准实施

201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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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重庆市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市教委2016年第2次办公会审议通过,市教委下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7号》,正式核准《重庆工商大学章程》,标志着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学校在修订《重庆工商大学章程》时,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专门成立章程修订委员会,吸纳学校各方面人员参与,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广大师生意见,凝聚了广大师生的意愿和共识,整个章程的修订历时一年多,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学校党委全委会审定后,报市教委核准。

 章程是学校治理的根本大法,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也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学校将认真按照章程自主办学,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努力促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引导、规范和保障学校内涵发展,推动学校实现转型升位,建设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高水平教学多科性大学的奋斗目标。

 

附件: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7-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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