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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成功举办第二届大学生?检察官辩论赛

2011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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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梅飘香,徐徐迎春,在这辞旧迎新的重要时刻,我校法学院学子齐聚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与检察官展开了一场关于“唐勇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精彩辩论赛,既彰显了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又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睿智,校检合作友谊之花又一次灿烂绽放。

出席本次活动的嘉宾有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幸先生,重庆工商大学副校长何勇平博士,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杨美金先生,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干训处副处长雷元胜先生,重庆市大渡口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诗先生,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文辅先生,我校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杨和义、院长华鹰,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姜敏女士,我校法学院经济法系系主任赖昶宏女士以及法学院部分学生代表及区检察院全体干警。担任此次活动的评委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即全国十佳公诉人么宁女士,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莉莎女士、副院长黄文先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燕秋女士、研究室主任夏思扬先生组成。

活动伊始,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燕秋女士致开幕辞:“我院于2008年与重庆工商大学签订了培育优秀法律人才基地的合作协议,以相互授课和学习实习等实践形式,秉承理论联系实际和加强检校合作交流的目的,决定开展“第二届大学生检察官辩论赛”,让我们一起共同聚焦赛场,揭开本次赛况的神秘面纱,同时,也为本院增辉添彩,共庆乔迁之喜”。

本次校检辩论赛呈现的是一个关于“唐勇是否构成犯罪”的真实案例辩题,以重庆工商大学为代表的正方和以检察官为代表的反方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围绕罪与非罪和此罪与彼罪展开激烈辩论。比赛中,正反双方经过陈词、攻辩、攻辩小结、自由辩论以及总结陈词五个阶段,主要就唐勇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的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社会危害性、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展开有理有据的精彩辩驳,正方试图以唐勇实施了招摇撞骗的行为来说服对方,而反方也不甘示弱,试图通过唐勇没有获取非法利益以及不具有社会危害后果来击败正方。其中,观众提问环节为本场辩论赛带来了一段小插曲,活跃了现场的氛围。随着辩论层次的一步步深入,该案件的事实也越辩越清,法理越辩越明,双方在经过将近一小时的唇枪舌战之后,最终重庆工商大学代表队笑傲江湖,荣获了“最佳辩论队”,反方一辩和其他七名辩手分别获得了“最佳辩手”和“优秀辩手”的称号。现场嘉宾为获奖队伍和辩手颁奖。

随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即全国十佳公诉人么宁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点评。她对本场辩手的形象得体、举止得当、语言流畅以及思维敏捷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同时,就辩论中存在的辩题材料的运用、辩论规则的界定、辩论的层次以及辩论所要达到的深度等问题给予了合理建议,期待大家更加精彩的表现。紧接着,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大常委董幸副主任说道:“重庆大渡口检察院与重庆工商大学合作建设优秀法律人才培训基地是我区第一家机关与大学进行合作交流的平台,增强了大学生和检察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了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希望双方一如既往的探索更多更新的合作方式,围绕大学生成才,围绕重庆和大渡口区民主法治建设,将检校合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最后,重庆工商大学何勇平副校长作了总结发言,指出:“本次辩论赛是校企合作的内容之一,是继互派专家讲座、观摩庭审、疑难案件咨询、学生毕业实习等合作项目之后又一次创新性活动,它以真实案例为辩题,不仅锻炼了法学学子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也为其提供了一个检验学识的实践平台,期待检校合作新的蜕变。”

第二届大学生检察官辩论赛顺利落下帷幕,也为第四届校园法律文化节的成功开展画上了圆满句号。

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燕秋女士致开幕词

正方一辩引经据典发表即兴陈词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么宁女士作聚焦点评

聚精会神的台下评委、嘉宾和观众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代表队荣获“最佳辩论队”

大渡口区人大常委副主任董幸先生发表精彩讲话

重庆工商大学何勇平副校长作总结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集体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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