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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增强学生司法实务技能

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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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司法实务技能,找准理论和实务的契合点, 12月21日上午,法学院特邀“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祝来新在法学院模拟法庭给08级全体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司法理论与实务”课。法学院华鹰院长以及08级政治辅导员旁听了该课程。

祝来新庭长是一名法学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委员和资深法官,他以自身多年从事司法实务的经验着重从“民事案例分析”、“庭审的几个认识”、“证明责任”以及“证据规则”四个方面,给同学们分析了司法理论在司法实务操作中的具体体现。随后,祝庭长结合相关案例细化了每个版块的内容,分别站在“法官”与“律师”的角度解读了两者办案的差异,前者注重案件的公平公开审理,后者在意当事人的最大利益化,指出了“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不是绝对分离的,要据情况而定,明晰了“先审程序后审实体”、“先审主诉再审牵连之诉”、“先审法律关系性质后审相关权利和义务”、“先审行为性质再审当事人承担”、“先审原因关系再审后果事实”以及“先审在先事实后审在后事实”六个方面的审案顺序,强调了法官在“过滤矛盾”、“寻求当事人合意”以及“搭建一种对话机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最后,祝庭长就 “如何实习”带来了点睛之笔,建议大家要始终保持清晰的头脑,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实习岗位,有针对性的接触案件,站在法官的角度来思考案情,敢于尝试写判决书,还要通过大量阅读司法实务方面的书籍打开自身的视野,从而实现“量”到“质”的飞跃。

“司法理论与实务”课程是法学院为同学们开辟的第二课堂,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同资深法官和检察官近距离探究司法实务问题的平台,彰显了法学院司法实践教学环节中的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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