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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成功举办“前行中的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学术讲座

2011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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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晚上,法学院特邀四川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上海市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万毅教授在博智楼7200会议室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前行中的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学术讲座。

法学院院长华鹰教授、副院长黄文教授、经济法系系主任赖长鸿副教授、民商法系系主任岳树梅副教授、综合办公室主任薛薇老师、学团办副主任林细妹老师以及学院其他老师出席了本次活动。法学院全体同学以及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等兄弟院系的同学们参加了此次活动。我院副院长黄文教授担任本次活动主持人。

从云南杜培武案、湖北佘祥林案到河南赵作海案,因刑讯逼供引发的冤假错案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首先,万教授以其自身深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从近年来我国刑事案频发的现实考虑和“刑事法制存,而刑事法治无”的原因两方面阐述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背景;从79年刑诉、两高司法解释、两个《证据规定》以及最新刑诉法草案四个层面勾勒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历史发展;从适用规则、贯穿程序、诉讼责任分配等方面讲述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

其次,在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行框架下,万教授结合实例,对比外国,论述了我国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譬如:何谓“非法证据”、如何解释和认定“刑讯逼供”、“反复自白”的效力以及“威胁、引诱、欺骗性取证”的合法界限。针对此类问题,万教授细说了自己的见解以及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展望。

最后,互动环节把本次活动推向了高潮,万教授绘声绘色的讲座引发了在座同学们的积极思考,将“现行刑诉法对辩护人非法取证所获的证据是否予以排除”、“侦查机关以私人名义非法获取的证据是否予以排除”以及“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调查程序与西方国家相比有何优势”等问题抛给了万教授,万教授都给予了精辟的回答,赢得了阵阵掌声。

本次活动的成功开展,强化了大家对刑事司法实务证据认定和排除规则的认识,使我院第五届法律知识探讨月锦上添花,并将精彩纷呈的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的学术讲座呈现了给全校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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